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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4 课程及教学

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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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课程设计及内容须与教育目标一致,且能透过毕业生成绩单分析,佐证毕业生修习的课程应至少包含人文或社会科学、专业与实务课程及通识课程等要素,其中: 1)课程规划/课程地图(含课程挡修规定)。
2)每学年度实际开课清单及课程与毕业生核心能力关联,且每项毕业生核心能力至少有2~3门课程培育。
3)培育学生具备永续发展知识、技术及态度的课程设计,包括对应规范3.6中永续发展内涵的课程统计及范例/特色说明。
4)最近一学年度整合专业实务能力的课程(Capstone):
¢Capstone课程大纲。
¢Capstone课程确认清单。
¢Capstone课程分析及反思表。
5)Capstone课程成果清单。
6)透过最近一学年度毕业生成绩单(学分数)分析(依毕业生表现「优良、良、普通」,各提供2份,共计6份)佐证满足规范4.1.1-4.1.3所要求的课程规划与组成百分比。
*最低毕业学分系指教育部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128学分)。
1)每学年度每门必修专业与实务课程资料夹,包括:
¢课程大纲(须显示对应之毕业生核心能力)。
¢教师自编且具特色之讲义。
¢期中考、期末考考卷及答案卷依成绩低、中、高各取样本2份。
¢重要之作业或报告依成绩低、中、高各取样本2份。
¢课程分析及反思表。
2)每学年度整合专业实务能力的课程(Capstone)之所有学生分组成果展现(例如:期末成果报告WordPDF档及期末简报PPT档)。
3)每学年度每位毕业生成绩单(学分数)分析。
4)学生实习单位资料及实习纪录。
5)学生体验产业界情况的相关纪录。
4.1.1 人文或社会科学课程能符合教育目标及专业实务所需。
4.1.2 培养学生技能专精的专业与实务课程须占最低毕业学分八分之三以上,其中须包括:(1)整合专业实务能力的课程,和(2)实作或个案分析至少8学分且总计不少于288小时(得采计符合教育目标之校外实习,惟至多采计2学分或可抵72小时实作或个案分析)。
4.1.3 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均衡,并与教育目标一致。
4.2 课程及教学须符合产业需求,并能反思及改善,以确保学生核心能力的培育。 1)课程及教学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例如谘询委员会或建教合作单位提供的回馈意见送至课程或相关委员会讨论并执行之成果等)。
2)如何透过外界人士的演讲、校外观摩、实习、竞赛及业界参与等,让学生体验产业界的情况与其执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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