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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1 教育目标

规范要求
规范内容 报告书本文 报告书附件/实地访评陈列文件
1.1 须具备明确且公开的教育目标,展现学程的功能及特色,且符合时代潮流及社会需求。 对外宣导教育目标的方式。 1)宣导教育目标的宣传品、资料或文件等。
2)订定教育目标的过程/会议纪录。
3)评估达成教育目标的相关文件,如校友(每3年约60份)、雇主(每3年约30份)等问卷、访谈纪录等。
4)检讨教育目标执行成效的相关会议纪录。
1.2 须说明教育目标与学校愿景或教育目标的关联性及形成的流程。 1)教师及谘询委员会参与教育目标的订定、检讨及执行成效的评估。
2)校、院、学程教育目标的关联性。
1.3 须具备有效的评量方式以确保教育目标的达成。 1)定期运用校友及雇主问卷调查方式评估教育目标重要性及达成度。
2)检讨教育目标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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